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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居家辦公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

  1. 各單位請於事前完成居家辦公人員之計畫書,由單位主管核定後,以課室為單位完成申請書以及計畫書併同依行政程序逐級核章至區長(終止時亦同)。
  2. 居家辦公視同正常上班,爰請單位主管提早確認同仁家裡有相關電腦網路設備,並能連線登入臺中市政府行動辦公室,人事室將依核定名單開通差勤系統(webITR)之線上差勤刷卡功能,請居家辦公者自行上網進行刷卡。相關步驟詳如附件1。
  3. 居家辦公者每日需填寫工作日誌,並於工作結束後傳送單位主管,檢附足茲證明工作進度已完成之電腦畫面截圖,以拍照傳line或電子郵件傳送單位主管。單位主管應覈實檢核並確認是否達成工作進度,並以拍照傳line或電子郵件回覆居家辦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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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12
  • 發布日期: 2021-05-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