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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區區公所檔案應用申請審核表

注意事項及收費標準:
一、提供應用者,請持通知函並備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或護照),至臺中市東區區公所(地址: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應用檔案。
二、不服本機關審核決定者,得自本審核通知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向臺中市政府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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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2
  • 發布日期: 2015-0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