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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宣導-緊急避難包

1、緊急避難包應放置於家中及工作場所隨時可拿取之處。
2、避難包內之必需品,應隨時檢查更新,至少每半年一次。

緊急避難包確認清單

1. 礦泉水

2.食物(餅乾、巧克力)

3.證件影本(身分證、健保卡)

4. 若干現金

5. 急救用品(OK蹦、常用藥-簡單內服、外用藥)

6.手電筒、收音機、電池

7. 禦寒衣物、內衣褲、小毛毯、輕便雨衣、暖暖包

8. 面紙、毛巾、口罩

9. 文具用品(筆記本、筆)、粗棉手套

10. 瑞士刀、哨子

11. 備份鑰匙

12. 奶粉、奶瓶、紙尿褲(家有幼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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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1-16
  • 發布日期: 2018-11-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