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請持下列文件送交各受災地點之里幹事受理申請及勘查:
1.臺中市東區OO里災害救助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最近核發戶口名簿影本
4.各類救助另需備妥文件
(1)死亡: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
(2)失蹤:1.失蹤證明 2.失蹤人口仍生存繳回就註金之切結書
(3)重傷:1.醫院診斷或健保局重大傷病證明 2.住院15日內醫療費用自付額收據達重傷救助金額
(4)安遷救助部份:1.里長開具之居住事實暨遷居證明(含遷居後之地址) 2.受災住屋簡圖 3.受災現場相片2-6張 4.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證明書
5.臺中市東區OO里災害救助暨住屋勘查報表及相關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