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 社福業務 > 國民年金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國民年金法裡所說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可以付少一點,它的補助標準怎麼算?

國民年金補助標準
國民年金補助標準

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它的補助標準可以分為二類:
(1)被保險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自付30%,其餘70%由政府補助。
(2)被保險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自付45%,其餘55%由政府補助。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5-05
  • 發布日期: 2019-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