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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應向哪一單位提出申請?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資格認定,請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6-18
  • 發布日期: 2019-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