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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從公司離職後,目前無職業,應如何加保?

1.已婚:請依附配偶或有工作之子女投保。 

2.未滿二十歲:請依附父母投保。 

3.已滿二十歲:請持前投保單位之轉出申報表影本、戶口名簿正本、身分證件及私章,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手續‧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眷屬身分參加本保險: 

    • 在學就讀(且無職業)。(附學生證正本需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
    •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附法院相關文件)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附身心障礙手冊) 
    • 符合本法所稱重大傷病且無職業。(附重大傷病卡) 
    • 應屆畢業自當學年度終了日起(附畢業證書)一年內無職業或服義務役或替代役者, 自退伍日起一年內且無職業。 (附退伍令)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6-18
  • 發布日期: 2019-06-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