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災害現場急救站規劃運作及藥品器材調度。二、 災害現場傷患後送醫療院所照顧事項。三、 評估災區食品衛生管理工作事項。四、 連繫各醫療院所、提供醫療協助事項。五、 災區疫情防治、監測、通報、調查及相關處理工作。六、 辦理臨時遺體安置場所消毒防疫事宜。七、 受災民眾心理創傷之輔導。八、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