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0-6歲) 符合相關規定之0至6歲發展遲緩兒童,得申請早期療育補助。 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辦理方式,請參閱一次告知單或相關說明文件。本頁面提供申請導引與服務窗口資訊,實際補助內容以臺中市政府公告為準。洽詢電話:本所社會課櫃檯 (04)2215-1988 分機 211、2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