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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之成立目的及其運作機制

CEDAW與性別平等宣導
標題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之成立目的及其運作機制
內容

為促進政府各機關之橫向連繫,強化推動婦女權益工作之整體效能,行政院特於86年5月6日成立任務編組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將婦女團體代表、學者專家的倡議納入國家最高的決策機制中,透過政府的立法與政策的落實,使我國婦女的各項權益能於合理公平的前提下確實獲得保障,有效推動婦女權益工作。
  101年1月1日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改造,為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措施,並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特於行政院內成立性別平等處,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並將「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由性別平等處擔任性平會幕僚工作,統合跨部會各項性別平等政策,督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使政府整體施政能落實性別平等及納入性別觀點,為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重要的里程碑。

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
*市政分類 政令政策
張貼日 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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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6-17
  • 發布日期: 2015-03-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