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請向區公所服務台或調解委員會洽詢並索取聲請書用紙,自行書寫後提出聲請。 b.聲請人如不便自行書寫者,得攜帶印章、國民身分證向調解委員會人員口頭聲請或請里幹事代為書寫聲請書。 c.至本所網站「調解專區」線上聲請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