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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替代備役演訓召集?

  1.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9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應按其服役類別、專長、年齡、體位納入勤務編組,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得視需要召集服勤;其服勤之範圍、人數、編組及召集之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2.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06
  • 發布日期: 2026-02-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