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重大政策宣導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替代役提供袍澤生活協助計畫

替代役提供袍澤生活協助計畫

一、服務對象:

(一)服役受傷,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認可需照顧者。

(二)因公受傷列管有案者列為優先服務對象。

二、服務項目:

役男提供下列定期或不定期服務事項時,家屬或從事看護工作者必須在場。但有特殊困難並報經內政部(役政司)核可者,得以切結書代替。

(一)協助就醫:協助陪同就醫(含復健及心理諮商等)、協助督促服藥。

(二)協助家務:代購膳食、居家環境改善(以案主基本生活範圍為主)、協助個人清潔、陪同購物。

(三)文書(資訊)服務:協助案主申辦輔具費用補助等福利事項、運用資訊科技。

(四)陪伴關懷:電話慰問、到府訪視、紓解情緒、代讀書報、陪同聊天、陪同散步。

(五)陪同參觀藝文、宗教及資訊展等活動、陪同用餐。

(六)陪同公益服務。

(七)聯誼服務:陪同服役受傷人員及其家屬參與聯誼活動。

(八)其他有助益之特定服務事項。

 

三、服務時間:每一案主申請時段以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例假日除外)役男服勤時間內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為原則。

 

四、詳細申請規定請見內政部役政司替代役提供袍澤生活協助服務網:https://dca.moi.gov.tw/5680/CF0101.aspx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25
  • 發布日期: 2025-06-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