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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救助

符合相關規定之民眾,因災害造成傷亡或生活困難者,得申請災害救助。

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辦理方式,
請參閱一次告知單或相關說明文件。

本頁面提供申請導引與服務窗口資訊,
實際補助內容以臺中市政府公告為準。

洽詢電話:
本所社會課櫃檯 (04)2215-1988 分機 211、2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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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23
  • 發布日期: 2026-03-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