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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社區若有兩組以上的發起人提出申請應如何處理?

一、一個社區若有兩組以上的發起人提出申請成立社區發展協會,若尚未核准任一組之申請,宜先協調兩組發起人併案申請,否則以受理時間之先後為準。

若已核准一組發起人之申請,則應請其參與前一組發起人之活動運作。

 

二、主管機關先後收受二個以上相同名稱之申請案件時,由先申請者優先取得該名稱,並通知後申請者變更名稱。

前項收受之先後順序以主管機關收文日期為準,收文日期相同時,由主管機關通知各該申請人以抽籤定之。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6-20
  • 發布日期: 2019-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