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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區災害應變中心任務編組
共 13筆資料,第 1/1頁, 筆
序號 | 名稱/標題 | 人員 | 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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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中市東區災害應變中心 | 東區災害應變中心編組人員 |
- 1、加強災害防救相關機關之縱向指揮、督導及橫向協調、聯繫事宜,處理各項災害應變措施。 2.、掌握各種災害狀況,即時傳遞災情,並通報相關單位應變處理。 3 、災情之蒐集、評估、處理、彙整、管制及報告事項。 4 、緊急救災人力、物資之調度、支援事項。 5 、其他有關防救災事項。 |
2. | 指揮官 | 區長兼任 | 綜理區災害防救工作。 |
3. | 副指揮官 | 主任秘書兼任 | 襄助指揮官處理區災害防救工作。 |
4. | 臺中市東區幕僚查報組 | 本所民政課長兼組長 |
- 1、負責指揮官幕僚作業事宜 2、督導災害防救組織功能。 3、勘查統計民間災情事項。 4、協助辦理救濟事項。 5、協助辦理收容事項。 6、協助罹難家屬辦理喪葬善後事宜。 7、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
5. | 臺中市東區搶修組 | 本所公用及建設課長兼組長 |
- 1、聯絡土石流潛勢區域溪流里長,隨時注意氣象報告,做好防災整備及疏散避難等措施。 2、搶救所需工程機具、人力調配事項。 3、輕微災情之搶修、搶險及復舊事項。 4、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
6. | 臺中市東區收容救濟組 | 本所社會課課長兼組長 |
- 1、災民之登記、接待及管理事項。 2、災民統計、查報及其他有關事故之處理事項。 3、緊急安置所之指定、分配佈置、民生物資儲放、維持 場所不斷電等事宜。 4、重大災害調度車輛運送災民及救災物資。 5、災民救濟口糧之發放事項。 6、受災損害之救濟事項。 7、各界捐贈救災物質之提領與轉發事項。 8、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
7. | 臺中市東區總務組 | 本所秘書室主任兼組長 |
- 1、區級災害應變中心及臨時前進指揮所之佈置、視訊會 議設備操作及維護、電訊之裝備維護及照明設備之維 持等事項。 2、區級災害應變中心工作人員之飲食、寢具等供應及相 關救災器材採購事項。 3、軍方支援部隊之接待及飲食供應事項。 4、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
8. | 臺中市東區搶救組 | 東區東英消防分隊長兼組長 |
- 1、災害現場人命搶救、傷患搶救及民眾重大傷亡查報事項。 2、洽請軍方支援事項。 3、應變警戒事項。 4、整理災情傳遞、彙整、管制、統計、陳報及其他有關 之文書作業事項。 5、其他有關重大災害之協調事項。 |
9. | 臺中市東區搶救組 | 後指部及第五作戰區指揮部派員擔任連絡官 | |
10. | 臺中市東區治安交通組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組長兼任組長 |
- 1、依指揮官劃定警戒區域執行勸導、限制或禁止人民進 入或命其離去等事宜。 2、負責災區現場警戒、治安維護、交通秩序維持事宜。 3、災區交通運輸之維護事項。 4、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
11. | 臺中市東區環保組 | 東南區清潔隊隊長兼組長 |
- 1、急迫性垃圾清理工作。 2、側溝堵塞疏濬工作。 3、轄內路樹倒塌之清理。 4、災區環境消毒工作。 5、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
12. | 臺中市東區醫護組 | 東區衛生所主任兼組長 |
- 1、災害現場急救站規劃運作及藥品器材調度。 2、災害現場傷患後送醫療院所照顧事項。 3、評估災區食品衛生管理工作事項。 4、聯繫各醫療院所、提供醫療協助事項。 5、災區疫情防治、監測、通報、調查及相關處理工作。 6、災民心理創傷之輔導。 7、其他。 |
13. | 臺中市東區維生管線組 | 各事業機構人員擔任 |
- 1、電力供應維護搶修工作。 2、自來水供應搶修工作。 3、天然氣、瓦斯供應搶修工作。 4、油料管線維護搶修工作。 5、電信通訊維護搶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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