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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

社會課服務項目
申辦項目 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
應備證件 -
1、 看護費用補助部分
(1) 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 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3) 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其醫囑部分應敘明申請人住院期間「須專人看護」、入出院時間及註明入住加護病房、隔離病房起訖日期。
(4) 醫院開具之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證明書。
(5) 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 具領人收據(金額及日期空白)。
(7) 僱請專職人員看護者,應檢附看護費用收據正本、切結書、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影本或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書 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非本國籍之看護,須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影本)。
(8) 申請人由家人看護者,應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書文件(如戶籍謄本、身分證)、切結書,不需檢附看護費用收據。
(9) 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具領補助款者,應另檢附委託書委由代理人具領;代理具領人應以申請人之家屬為優先,里幹事、社工員或與本局簽約之老人福利機構等得代為具領。
(10)申請人未及提出申請即死亡者,由法定繼承人具領;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共同委任切結書,由受任人具領;如無法定繼承人且未委託具領者,不予發放,但與本局簽約之老人福利機構代為具領者,不在此限。
2、 醫療費用補助部分
(1) 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3) 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4)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5) 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 切結書。
(7) 具領人收據(金額及日期空白)。
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市政分類 便民服務
張貼日 2018-06-21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2-24
  • 發布日期: 2018-06-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