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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服務項目

民政課服務項目-條件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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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申辦項目 應備證件
1. 調解業務 -
1.國民身分證、印章(如為公司行號:請攜帶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公司大小章)
2.當事人未成年(20歲),需附法定代理人(父及母)身分證、印章、及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3.委任書(如代理他人辦理)
4.其他證明文件(如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土地建物謄本、收據、借據、交通事故案件轉介單、鑑定意見書等)
2. 里活動中心申請租借 -
1、 申請書
2、 申請人及保證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立案證書影本及活動計畫書(民間社團名義申請)
4、 私章(申請人及保證人);公司大、小章(公司名義申請者)
3. 里鄰整編證明 -
1.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所有權人身分證及印章。
2.代辦人應檢附申請人之授權書
4. 張貼公用廣告欄 -
1.申請書(本所民政課服務台提供)。
2.張貼之廣告物(A4大小)。
3.清潔服務費(A4每張/每處/每週新臺幣20元)
5. 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構、修繕住宅補助 依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構、修繕住宅補助區分,詳情參見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各年度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實施計畫。
6. 臺中市原住民族急難救(補)助 依救(補)助項目區分死亡救助、醫療補助、生活扶助及重大災害救助,詳情參見本市原住民族急難救(補)助實施要點
7. 申請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 -
(一)申請書一份。
(二)學生證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一份。
(三)最近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檢附影本須切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一份。
(四)申請人郵局或其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請勿檢附申請人家長)一份。
(五)具中低收入戶身份者,需檢附區公所開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一份。
(六)非低收入戶家庭需檢附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等資料各1份。
(七)申請人切結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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