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目的:
提昇民眾法律知識,解答民眾法律問題,提昇人人知法、守法的觀念。
二. 辦理方式:
本所敦聘具法學素養、熱心服務之律師為民眾提供法律扶助服務,於每星期二、三、四上午9時至12時,於本所地下一樓法律扶助服務處為民眾解答民、刑事等法律上疑難問題,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三、法律扶助事項:
為人民解答法律問題。
為調解委員會疑難案件提供法律意見。
四、 東區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處及時間:
地點: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法律諮詢時間:每週二、三、四上午9時至12時
電話:04-22152010
傳真:04-22151966
五、 諮詢方式:
採現場登記或2天前預約,於諮詢當天至本所地下一樓拿取「法律扶助紀錄表」,以到達先後定諮詢順序,每位諮詢時間以15分鍾內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