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說明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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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
辦理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 |
業務單位 | 社會課 |
標準作業 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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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1、 設籍本市之老人,並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或領有榮民院外就養金之榮民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 |
補助標準 |
醫療費用補助部分: |
補助金額 |
1、 看護費用補助部分 |
應備文件 |
1、 看護費用補助部分 |
法令依據 |
1、老人福利法第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二條 |
使用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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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事項 |
申請人應於出院後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向區公所提出申請,區公所審核後送交市政府核發。 |
更新日期 | 106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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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12
- 發布日期: 2015-09-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