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說明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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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業務單位 | 社會課 |
標準作業 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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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補助標準 |
1、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
補助金額 |
1、 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8499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872元。 |
應備文件 |
1、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或身心障礙證明。 |
法令依據 |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核作業要點 |
使用表格 |
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調查表 |
應注意事項 |
無 |
更新日期 | 106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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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身障生活補助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13
- 發布日期: 2015-09-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