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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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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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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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服家庭因素補充兵 |
業務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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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課 |
標準
作業
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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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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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定常備役體位且緩徵原因消滅之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 |
補助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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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補助
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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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應備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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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應攜帶役男(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畢業證書或休學證明外,依據適用條款不同而定,應另備: |
法令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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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兵役施行法、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 |
使用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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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服家庭因素補充兵審核表、家況調查表 |
應注意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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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親自辦理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本人)。 |
更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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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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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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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課-申請服家庭因素補充兵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13
- 發布日期: 2015-09-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