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組名稱 |
編組人員 |
任 務 |
指揮官 |
區長兼任 |
綜理區災害防救工作。 |
副指揮官 |
主任秘書兼任 |
襄助指揮官處理區災害防救工作。 |
搶救組 |
東區東英消防分隊長兼組長,後指部及第五作戰區指揮部派員擔任連絡官。 |
- 災害現場人命搶救、傷患搶救及民眾重大傷亡查報事項。
- 洽請軍方支援事項。
- 應變警戒事項。
- 整理災情傳遞、彙整、管制、統計、陳報及其他有關 之文書作業事項。
- 其他有關重大災害之協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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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救濟組 |
本所社會課課長兼組長 |
- 災民之登記、接待及管理事項。
- 災民統計、查報及其他有關事故之處理事項。
- 緊急安置所之指定、分配佈置、民生物資儲放、維持 場所不斷電等事宜。
- 重大災害調度車輛運送災民及救災物資。
- 災民救濟口糧之發放事項。
- 受災損害之救濟事項。
- 各界捐贈救災物質之提領與轉發事項。
- 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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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組 |
東區衛生所主任兼組長 |
- 災害現場急救站規劃運作及藥品器材調度。
- 災害現場傷患後送醫療院所照顧事項。
- 評估災區食品衛生管理工作事項。
- 聯繫各醫療院所、提供醫療協助事項。
- 災區疫情防治、監測、通報、調查及相關處理工作。
- 災民心理創傷之輔導。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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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組 |
本所秘書室主任兼組長 |
- 區級災害應變中心及臨時前進指揮所之佈置、視訊會 議設備操作及維護、電訊之裝備維護及照明設備之維 持等事項。
- 區級災害應變中心工作人員之飲食、寢具等供應及相 關救災器材採購事項。
- 軍方支援部隊之接待及飲食供應事項。
- 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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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交通組 |
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組長兼任組長 |
- 依指揮官劃定警戒區域執行勸導、限制或禁止人民進 入或命其離去等事宜。
- 負責災區現場警戒、治安維護、交通秩序維持事宜。
- 災區交通運輸之維護事項。
- 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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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僚查報組 |
本所民政課長兼組長 |
- 負責指揮官幕僚作業事宜
- 督導災害防救組織功能。
- 勘查統計民間災情事項。
- 協助辦理救濟事項。
- 協助辦理收容事項。
- 協助罹難家屬辦理喪葬善後事宜。
- 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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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修組 |
本所公用及建設課長兼組長 |
- 聯絡土石流潛勢區域溪流里長,隨時注意氣象報告,做好防災整備及疏散避難等措施。
- 搶救所需工程機具、人力調配事項。
- 輕微災情之搶修、搶險及復舊事項。
- 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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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組 |
東南區清潔隊隊長兼組長 |
- 急迫性垃圾清理工作。
- 側溝堵塞疏濬工作。
- 轄內路樹倒塌之清理。
- 災區環境消毒工作。
- 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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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生管線組 |
各事業機構人員擔任 |
- 電力供應維護搶修工作。
- 自來水供應搶修工作。
- 天然氣、瓦斯供應搶修工作。
- 油料管線維護搶修工作。
- 電信通訊維護搶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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