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推動本市多元表演藝術發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及鼓勵演藝團體、個人及各級學校創作優質演出,文化局葫蘆墩文化中心每年定期受理演奏廳演出申請,提供優質場館設施供審查通過團體及個人使用。
二、 旨案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本期演出徵件可申請使用檔期為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 旨案相關申請資訊及文件,可至該局葫蘆墩文化中心官網便民服務-申辦與表單(https://www.huludun.taichung.gov.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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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自即日起開放114年第2期演出申請徵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03
- 發布日期: 2025-07-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