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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區區公所⾏政助理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政助理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職稱 ⾏政助理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政助理
職系 ⾏政助理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學歷要求:■高職 ■高中
科系要求:■不拘
駕照要求:■不拘
工作經驗:■不拘
語文能力要求:■台語:■良好
使用電腦能力:■會:■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有效期間(訖) 2026-03-12
工作項目 1.健保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臺中市東區⻑福路245號)
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5)年3⽉12⽇17:00以前(郵戳為憑或親送社會課,不得置於報箱內、逾期不予受理),檢附本所⾏政助理甄試報名表 (貼上2吋脫帽正⾯照片1張)、簡易⾃傳、最⾼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以上相關文件均以A4格式繕打),並依序裝訂,郵寄或親送⾄本所辦理報名,報名時信封上請註明 「應徵⾏政助理⼈員職務」(地址:401237臺中市東區⻑福路245號);聯絡電話:04-22151988#203潘⼩姐。
⼆、報名⼈員資格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試 (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視為不合格),⾯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以報名表投遞先後順序⾯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通知,應徵資料亦不退還。
三、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正取⼈員未報到或⾃任職⽇起3個⽉內離職,將由候補⼈員依序遞補,惟應徵⼈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應徵⼈員不得有「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政助理進⽤及管理要點」第6點各款及第8點情形。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負法律責任。
連絡人 04-22151988#203潘⼩姐
連絡電話 04-22151988#203潘⼩姐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6-03-06
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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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06
  • 發布日期: 2026-03-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