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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張貼公用廣告欄業務

項目名稱 說明內容
業務項目

張貼公用廣告欄

業務單位 民政課
標準作業
流程

張貼公用廣告欄作業流程圖

申請對象 里民
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
應備文件

1.申請書(本所民政課服務台提供)。
2.張貼之廣告物(A4大小)。
3.清潔服務費(A4每張/每處/每週新臺幣20元)

法令依據

臺中市公用廣告欄管理辦法(中華民國100年3月8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38680號令訂定發布)

使用表格

本所提供申請書

應注意事項

1.本區共12處公用廣告欄供本區區民張貼廣告之需,地點由申請人自行參酌勾選。
2.清潔服務費於申請日繳交現金予服務臺人員收受。

更新日期 106年9月3日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13
  • 發布日期: 2015-09-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