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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及建設課- 受理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成立管理委員會)

項目名稱 說明內容
業務項目

 受理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首次報備)

業務單位 公用及建設課
標準作業
流程

受理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首次報備)流程圖

申請對象

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
應備文件

1.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報備書。
2.台中市公寓大廈報備基本資料表。
3.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書檢查表。
4.公寓大廈(社區)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
5.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含附冊)。
6.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
7.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8.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簽到冊。
9.代理出席會議委託書。
10.規約。
11.管理委員會編組名冊。
12.委託書一份【非申請人(新任主委)親自辦理須附委託書】
13.移交紀錄。

法令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術細則

使用表格

1.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報備書。
2.台中市公寓大廈報備基本資料表。
3.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書檢查表。
4.公寓大廈(社區)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
5.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含附冊)。
6.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
7.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8.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簽到冊。
9.代理出席會議委託書。
11.管理委員會編組名冊。
12.委託書【非申請人(新任主委)親自辦理須附委託書】
13.移交紀錄。

應注意事項

1.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報備書。本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檢齊規定應備文件一式二份,以上資料每頁須蓋妥管理委員會印信(大印)及主任委員私章並註明「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向本所申請報備。
2、公所審查文件及比例符合,發給管理委員會續辦公設點交公文;若區公所審查文件及比例不符合,請管理委員會補件或退件。
3.依據管理委員會所附見證移交紀錄(一式二份)若無誤,核發報備文及報備證明。

更新日期 106年9月3日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25
  • 發布日期: 2015-09-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