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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 調解業務

項目名稱 說明內容
業務項目 調解業務
業務單位 民政課
標準作業
流程
調解業務作業流程
申請對象 一般民眾
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
應備文件

1.國民身分證、印章(如為公司行號:請攜帶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公司大小章)
2.當事人未成年(20歲),需附法定代理人(父及母)身分證、印章、及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3.委任書(如代理他人辦理)
4.其他證明文件(如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土地建物謄本、收據、借據、交通事故案件轉介單、鑑定意見書等)

法令依據 鄉鎮市調解條例
使用表格

1.聲請調解書2.委任書

應注意事項 調解案件除一、民事事件,二、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外,餘不受理
更新日期 106年9月3日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25
  • 發布日期: 2015-09-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001